秦皇岛两项医保惠民政策落地 失能照护与生育保障同步加码

秦皇岛两项医保惠民政策落地 失能照护与生育保障同步加码

11月3日,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秦皇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秦皇岛市生育保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民生医保政策,分别聚焦失能群体照护保障和生育家庭减负。

秦皇岛两项医保惠民政策落地 失能照护与生育保障同步加码

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第六险”。秦皇岛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分步分批推进,从2026年12月起优先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最终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员覆盖。制度实行市级统筹,构建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多元共担的筹资模式,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约70%,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的约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待遇兼顾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三种模式:机构护理中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每床日50元,养老机构每床日45元;社区护理每月1200元,不足整月按每日40元折算;居家护理每月1100元,每月10次、每次不少于120分钟,实际服务不足10次按每次110元核算。退休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0.15%缴纳,原用人单位不缴费,可按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生育保险新政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核心是扩面提质,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体系,实现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双重保障。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缴,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0.25%缴纳,仅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企业、社会组织等按0.8%缴纳,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0.8%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自2027年1月1日起按0.8%缴费。单位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省内定点产前产后检查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100%支付;省内定点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100%支付,省外住院分娩实行限额支付,顺产3000元、难产3500元、剖宫产4000元。

据悉,新政还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待遇,优化计发口径,放宽连续缴费时限要求,并设置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政策过渡期。新政落地以来,秦皇岛市已有755名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