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隐形贫困:秦皇岛市出台《秦皇岛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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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隐形贫困:秦皇岛市出台《秦皇岛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

近日,为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精准化水平,秦皇岛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秦皇岛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进一步细化困难群众在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因灾因意外等方面刚性支出的规定,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021年2月,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然而,扶贫工作是一项持续性工作,除标准贫困人口外,还有一些家庭的收入水平虽然没有跌落贫困线,但因为重大疾病医疗、残疾康复、教育费用等大额支出,而陷入事实上的贫困当中,这种称之为“刚性支出困难”。

《认定办法》共5章34条,包括总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和监督、附则等内容。明确了秦皇岛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秦皇岛市户籍居民和具有河北省户籍且在秦皇岛市居住1年以上持有居住证人员;不符合秦皇岛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均低于上年度秦皇岛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秦皇岛市48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私有住房不超过1套,无商铺、办公楼等非居住类房屋;家庭成员名下拥有不超过一辆且现价值低于4.5万的乘用车;家庭成员未购买使用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无明显高于普通消费水平的高消费行为;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国家、省、市、县(市、区)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认定办法》明确了刚性支出包括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四大必需支出;注明了不得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相关条件,同时明确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人员类别,以及家庭收入为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并进行详细解析。

《认定办法》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流程。在申请主体方面,申请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认定落实“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规定,对申请其他救助类型的对象,审核后符合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经申请人同意,可直接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认定工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5个工作日。

经认定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效期为12个月,期间将被纳入常态化监测预警范围,加强动态监测与帮扶反馈。在认定有效期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社会救助或者帮扶政策。对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医疗支出过大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家庭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病患者本人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民政部门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医保部门按规定实施救助。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办理。

这是秦皇岛市首次将“收入达标却因大额刚性支出陷入困境”的家庭纳入制度化救助体系,不仅填补了刚性支出致贫群体的救助空白,更进一步推动了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

欲了解《认定办法》相关细节,可拨打秦皇岛市社会救助服务和监督电话。

聚焦隐形贫困:秦皇岛市出台《秦皇岛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