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石家庄社区微更新有了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见习记者侯淼)今后,石家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翻新小型公共服务设施等“小而美”社区微更新项目,无需再为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来回跑了。11月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出台《石家庄市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文共8个部分17条正文,覆盖规划管控、用地混合、空间复合利用、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存量资源盘活、供地模式创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各个环节。

图为《石家庄市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现场。张震摄
《措施》提出,针对社区微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小型市政提升等项目专门设置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推动民生微小改造项目早实施、早见效。
什么样的微更新项目可以列入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发布会上给出明确答案:对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原有用途、保障公共安全、不破坏风貌、不改动建筑主体结构的社区公共服务、小型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免于办理规划许可。
豁免不是简单的“放开”,而是分类施策、放管结合,设置了两类实施路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建充电棚、小区健身步道、垃圾收集点改造、社区小型服务站点,还有城市道路信号灯、公交站亭、市政附属设施更新等,属于无需办理规划许可的范畴,建设单位对照总平面方案,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直接组织实施。部分项目,如老旧小区出入口拓宽、小规模市政管线等,不用办规划许可证,但实施方案要履行报备或者审查程序。
本次出台的举措中,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同样备受关注。这也是城市更新从过去大拆大建,转向留改拆并举、精细盘活存量空间的一项制度创新。
“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核心是政府引导、居民自愿。”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根权介绍,自主更新是危旧房治理改造的补充实施路径,并非所有老旧房屋都可以开展原址重建,要同时满足安全、规划、权属、群众意愿等多重前置条件,优先解决群众住房安全最迫切的现实问题。
据介绍,石家庄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适用范围,主要是国有土地上经专业机构鉴定为 C、D 级的危旧住房,以及部分建设年代久远、安全隐患突出、片区暂无征收拆迁计划、加固改造难以消除风险的零星老旧住房,前提是房屋权属清晰、没有争议。
和传统征收拆迁模式相比,自主更新的变化体现在实施主体、决策机制两个关键环节。
实施主体变了。以往征收改造,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自主更新模式下,房屋产权人成为项目实施主体,需要组建自主更新委员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安全等法定要求的基础上,共同商议改造方案,择优选择建设单位。
决策机制变了。项目能不能启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必须取得产权人同意方可推进,不搞“一刀切”。项目实施方案、更新协议,还要再次履行业主表决程序,在尊重多数居民意愿的同时,依法保障少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措施》提出,创新用地弹性利用模式,充分释放存量空间价值。产业园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块,适度提高配套服务兼容比例,支持养老、托育、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商业复合建设,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同时,优化不动产登记规则,针对多产权主体更新项目,允许在实施阶段提前预编不动产单元,同步办理所有权、抵押权预告登记。项目竣工后,既可以先办理整体首次登记再分户,也可以直接办理分户首次登记。
下一步,石家庄将把城市更新作为推进强省会战略的重要抓手,聚力建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高标准推进重点片区建设,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让城市更新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