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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实行困难群体参保“分类资助、免申即享”

11月2日,邯郸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7年度全民参保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日报记者陈正摄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陈正)从11月2日邯郸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邯郸推出系列举措,引导群众主动持续参保。
近年来,邯郸持续推动参保工作由数量覆盖向质量提升,2026年,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参保率实现全覆盖。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李彪介绍,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400元。缴费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非集中征缴期两个阶段,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月底,集中征缴期内实行全月不间断缴费服务。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不设置待遇等待期;错过集中征缴期进入非集中征缴期的,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当年统一标准缴纳保费,但政策设置不少于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可免缴出生当年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在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方面,邯郸实行“分类资助、免申即享”。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一、二级)、重点优抚军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助90%(即360元)。
为引导群众连续参保,自2025年起,参保年度没有发生医保报销的参保居民,下一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0元;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多参保1年,大病保险封顶线再提高2000元,两项政策可叠加享受。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中途断缴之后重新参保的,会触发待遇等待期,最低3个月;中断缴费每增加1个年度,等待期相应增加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