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住房赋能多子女家庭 推动去库存与促生育协同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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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存量住房赋能多子女家庭 推动去库存与促生育协同发展的建议

当前我国面临人口出生率持续下行、商品房库存高企两大现实难题。住房成本过高是育龄家庭“不愿生、不敢生”的重要制约,大量待售闲置住房又缺乏有效居住需求承接。建议由国家统筹,将存量闲置住房赋予实质性产权权益配置给多子女年轻家庭,配套低息贷款与货币补贴,探索实现“去库存—提高出生率—拉动内需—稳定预期”的多赢路径,这是立足我国国情的制度创新,现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两大困境及其内在耦合

(一)出生人口下行,育龄妇女规模结构双降

2025年我国出生人口792万人,出生率5.63‰,人口自然增长率‑2.41‰,人口总量继续减少。2024年受生肖因素出生人口短暂反弹,但2025年再度回落,反弹基础并不牢固。深层次矛盾在于育龄妇女总量与结构双降,全国15‑49岁育龄妇女约3亿人,逐年递减;其中20‑34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十四五”年均减少约300万人,“十五五”年均减少约400万人。叠加生育年龄推迟、60岁以上老年人口突破3亿,少子化与老龄化叠加压力持续加大。

(二)住房库存高企,存在显著结构性错配

2025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76632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待售面积约40236万平方米。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40平方米,户均住房超1.1套,住房总量并不短缺。矛盾体现为结构性错配:大量房源沉淀在房企和业主手中闲置,而年轻家庭、新市民仍然面临购房难、居住条件不足的现实困境。

(三)协同破解两项难题具备现实基础

住房面积、通勤、学区配套,是仅次于收入影响家庭生育决策的关键条件。将存量住房以保障乃至产权形式供给生育家庭,降低还贷压力,打通住房供给与生育需求之间的政策通道,既是存量资源再配置,也是面向未来的人口投资,具备多重战略价值。

二、基本思路与实施原则

确立“以学龄前子女为基点、以存量住房为主渠道、以产权含金量为核心、以摸底签约为前提、以城市分级为杠杆、以封闭流转防套利”总体思路。

一是以0‑6岁学龄前儿童划分保障档次,子女出生建档,成年后依规退出;二是存量优先、严控新建,盘活竣工存量房源,避免大拆大建;三是强化产权权益,不只提供使用权,切实提升生育家庭获得感;四是先摸底、再签约、后实施,开展专项登记,以签约锁定政策预期;五是实施城市分级梯度支持,不搞全国统一标准,引导人口产业合理布局;六是实行有限产权、封闭流转,防范福利套利。

三、具体方案设计

(一)开展全国专项摸底登记,推行婚育意愿签约

由国家统计局牵头,联合卫健、公安、民政、住建、人社等部门,用时一年开展全国专项摸底登记。一是摸清0‑6岁学龄前儿童底数,按孩次建档,掌握家庭住房困难情况;二是摸排一孩、二孩家庭再生育意愿,识别“有意愿、有能力、有需求”的首批政策对象;三是登记15‑49岁尤其是20‑34岁未婚育龄女性的婚育规划,锁定未来生育增量群体。

建立婚育意愿签约机制,地方政府与具备意愿的家庭、青年签订《婚育与住房保障协议》,明确住房、信贷、补贴等待遇,签约即锁定政策资格。汇总形成育龄妇女年龄结构表、儿童家庭住房台账、供需匹配测算表、签约家庭台账,测算住房、资金及产业带动规模,作为国家决策依据。

(二)分档设置住房保障面积

借鉴已有研究设想,结合儿童起居照护需求上调保障标准:一孩家庭50‑60㎡,配置一居或小两居,保障母婴起居活动;二孩家庭80‑90㎡两居室,实现子女分房,兼顾长辈短期照料;三孩及以上家庭100‑120㎡三居室,保障子女相对独立居住空间。一线城市取面积下限,三四线城市、县城取上限,与现行配售型保障房套型标准相衔接。

(三)城市分级梯度配置产权,实物与货币补贴二选一

产权制度为本方案核心,无偿产权比例实行城市差异化:一线城市30%‑40%;二线城市40%‑50%;三四线及县城50%‑60%;收缩型、资源枯竭城市可达60%‑70%。无偿确权部分直接登记至家庭名下,免征契税、相关交易税费,无需偿还。剩余产权家庭二选一:一是半价购买,按同地段市场价50%购入剩余份额,取得完整产权;二是共有产权,政府持有剩余产权,家庭低租金居住,后续可按评估价50%优惠补购产权。

已有自有住房、不选择实物房源的家庭,可申领货币补贴,按照当地房价、保障面积、对应无偿产权比例核算,分5‑10年随子女年龄节点发放,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不可重复享受。通过产权比例梯度差异,引导人口向中小城市分流,缓解特大城市过载,改善全国人口住房空间分布格局。

(四)配套差异化优惠金融政策

人民银行设立专项再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落实优惠信贷:三孩家庭前10年免息或利率不高于1.5%;二孩家庭不高于2.0%;一孩家庭不高于2.5%;贷款最长30年,首付最低降至15%以下。存量房贷的多子女家庭可申请利率转换、延长期限,各地现有多子女住房贷款优惠可叠加执行。

(五)资金来源与宏观规模测算

资金来源包含四块:央行政策性再贷款5000‑8000亿元;每年地方专项债1500‑2500亿元,用于存量住房收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约1500亿元;中央财政统筹育儿补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金。按照5‑10年覆盖1000万户多子女家庭测算,无偿产权直接投入约2.5万亿元,叠加贴息、补贴,总资金规模约3‑3.5万亿元,可消化存量住房约8亿平方米,能够消化现有商品住宅待售库存,扭转房地产市场预期。同时1000万户家庭入住新居,将带动1‑2万亿元装修、家居家电消费,向上游带动建材等产业复苏,创造大量就业岗位。

四、关键配套机制

第一,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一二线城市侧重货币补贴、共有产权;高库存三四线、县城开展国企批量收购滞销楼盘实物配售;收缩型城市优先盘活存量,无需求房源依规处置。

第二,建立封闭流转与退出机制。政策房源为有限产权,不得私自上市,转让由政府平台回购。子女年满18周岁或者家庭收入超标,可补缴差价获取完整产权或者退出保障。未履行婚育签约承诺的家庭按协议取消优惠,落实年度复核,严厉打击骗购骗保。

第三,衔接现有住房保障体系。本政策不替代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增设多子女家庭优先通道,各类保障不得重复享受。地方现行多子女购房补贴纳入国家统一框架,避免政策碎片化。

第四,完善法律保障与企业激励。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条例》(国家层面正研究制定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法规),明确多子女家庭住房保障法律地位;对出让房源用作保障房的房企,给予税收减免、审批优先等激励;政府收购存量房坚持市场化自愿原则,不强制征收。

五、预期效益与风险边界研判

政策预期实现多重效益:一是化解房地产库存,优化人口空间布局,疏解特大城市压力,缓解中小城市空心化;二是依托产权式实质性支持,改善生育家庭预期,托底出生人口,但经济激励只是必要条件,不能完全解决生育全部制约;三是拉动内需,带动产业链复苏,拓展就业;四是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增强社会凝聚力。

同时需要正视四类风险:库存与人口流向空间错配,依靠分级政策引导化解;厘清央地资金分担,严控地方隐性债务,保障财政可持续;依靠封闭流转、资格审核防范福利套利;清晰界定政策边界,住房保障不能替代托育、教育减负、女性就业平等、育儿假成本分担等深层次改革,需要多项制度协同推进。

六、国际经验借鉴

国外已有应对低生育、闲置住房的相关实践。韩国成立空屋整治专案小组、发布《泛政府空屋管理综合规划》,依托民官合作的“空屋银行”平台盘活闲置楼宇;北欧、法国在住房、税收、托育层面对多子女家庭予以支持,但多以租赁为主,系统性不足;新加坡则以组屋“居者有其屋”的产权房模式提供住房支持。韩国虽实施高额现金补贴,生育率依旧处于低位,表明单纯经济激励作用有限。我国方案要发挥产权、分级引导、签约预期管理优势,同时推动与托育、就业、性别平等相关政策系统集成。

七、实施路径

第一阶段2026‑2027年,完成全国摸底登记、婚育意愿签约,选取10‑15个不同类型城市试点,打磨产权、资金、流转实操细则。 第二阶段2028‑2030年,总结试点经验,将政策纳入国家住房改革与生育支持体系,全国分批推开。第三阶段2031年以后,根据人口、楼市形势动态调整保障标准,与普惠托育、教育、医疗、女性就业保障深度融合,构建长效生育支持制度。

结语

住房与生育事关民生,也关乎国家长远未来。盘活存量住房,以实实在在的产权权益赋能生育家庭,优化人口产业空间布局,让年轻家庭安居、敢生敢养,既是存量资源再配置,也是面向未来的人口投资。方案中的保障面积、产权比例、资金规模等参数,可依据专项摸底数据进一步优化完善,恳请国家在新一轮住房、生育政策制定中予以研究参考。(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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