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木兰林场以“国有带民营”探索绿富同兴新路径

河北木兰林场以“国有带民营”探索绿富同兴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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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林场以“国有带民营”探索绿富同兴新路径

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交错。 程凯茵摄

2025年,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以下简称“木兰林场”)创新推行“国有带民营”森林经营模式,开展试点实践。今年,木兰林场正式编制完成《“国有带民营”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6—2030年)》,并获省林草局批复同意,标志着该项工作从试点探索转向全面推广。

木兰林场地处京津冀生态防护前沿,是“三北”工程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的核心攻坚区。近年来,依托“三北”工程建设,木兰林场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管理、资源优势,持续创新合作形式、丰富经营路径,以国有力量带动集体林业协同发展,为区域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木兰林场辖区内国有林地与集体林地交错相连,长期以来,集体林地存在地块分散、经营粗放、技术不足、管护难度大等问题。为破解发展难题,林场先行开展“国有带民营”试点合作。试点期间,合作林地面积1859亩,累计产出木材2226.28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26.36万元,集体经营主体分成63.18万元,这些数据充分验证了该模式的可行性。

立足试点经验,林场计划2026年至2030年年均开展合作经营1万亩左右,五年累计合作规模力争达到5万亩,预计带动合作经营主体实现纯收益约500万元。聚焦2026年“三北”工程建设重点,全年计划完成合作任务8069亩,预计生产木材4798立方米。

结合不同林地条件和经营主体需求,林场推出三类差异化合作模式。一是合作经营。针对林农有经营意愿,但受资金、技术制约,且地块碎片化突出的集体林地,采用合作经营模式,在各方自愿前提下整合林地林木资源,由林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技术、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统一销售的集约化管理。二是委托经营。对于生态区位特殊、经营主体追求稳定收益的林地,实行委托经营模式,坚持林地林木权属不变,由林场提供专业托管服务,量身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补齐林农技术短板。三是合作造林。针对集体宜林荒山,开展合作造林,由村集体提供林地资源,林场投入资金、良种、技术与管理力量,依托“三北”工程造林任务拓展林业发展增量空间。

配套管理机制上,林场延续试点成熟的阶梯化收益分配,初次抚育收益双方五五分成,二次及后续抚育收益向集体和林农倾斜,林场占四成、经营主体占六成,全部经营成本由林场承担。木材销售采用公开招标模式,并邀请合作主体全程监督,保证流程透明、收益分配公正。此外,林场同步优化内部管理制度与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各分场工作积极性,构建起长效稳定的合作机制。

在森林经营层面,依托近自然经营技术,对合作林地实施目标树经营、转化经营、均质经营,通过抚育采伐、修枝清理、补植增绿等方式,优化林分结构,营造针阔混交林。2026年,计划在抚育后的7508亩林冠下补植红松、油松、云杉、樟子松、刺五加、五味子等苗木共计5.2万株,规划的561亩荒山造林将栽植红松、油松、云杉、樟子松等5万余株。同时,林场以流域为单元,将国有林与周边集体林统筹规划,推进区域小流域一体化经营,遵循宜抚则抚、宜造则造、宜封则封的原则,进一步夯实生态安全屏障。

不负绿水青山,方得金山银山。在此基础上,林场大力推进林药、林菌、林菜等特色种植以及林下养殖、生态旅游等业态,持续拓宽林业增收渠道。积极推进碳汇项目开发,不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从试点探索到全域推广,从森林抚育到林下经济,木兰林场正以“国有带民营”的创新实践,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林农增收互促共赢的绿色发展之路。(王虹敏、王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