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再生水利用典型经验做法发布 河北3地5项经验做法入选

全国城市再生水利用典型经验做法发布 河北3地5项经验做法入选

原标题:全国城市再生水利用典型经验做法发布

我省3地5项经验做法入选

本报讯(记者宋平)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城市再生水利用典型经验做法,梳理部分城市在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配置管理、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我省3地5项经验做法入选,其中,衡水两项、雄安新区两项、石家庄1项。

衡水市在再生水利用、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中,确定工业用水—市政杂用—生态用水的再生水供水优先级,明确再生水利用率的近、中、远期目标,合理规划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再生水管网等生产输水设施及配水设施布局。

此外,衡水市构建“中央引导、专项赋能、地方配套”的再生水工程资金统筹体系,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分类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引导与兜底作用,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雄安新区在总体规划层面明确再生水为新建片区重要水源,并依托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再生水用于绿地浇灌、道路浇洒、公建冲厕、车辆冲洗、水系补水等用途。

在建立完善再生水使用者付费制度方面,雄安新区按照优质优价、市场定价、阶梯优惠的原则,由再生水生产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生态景观用水、小区绿化、道路喷洒、市政环卫及城市杂用等再生水价格。

石家庄市将再生水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单元层级详细规划进行严格管控和刚性保障,在城市更新重点片区规划中提前布局再生水厂、再生水管网、再生水泵站、多功能取水口等设施。

再生水利用是缓解水资源短缺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我省积极引导推动市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向用水大户“点对点”输水。截至目前,市政再生水利用率平均超过60%,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作用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