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有温度、有分量!全市民政系统交出“民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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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有温度、有分量!全市民政系统交出“民生答卷”

12月15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18场发布。沧州市民政局有关领导介绍了沧州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成就。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是沧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五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保障、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交出了一份有温度、有分量的民生答卷。

一、兜牢兜准民生底线,基本民生保障提标扩面。

一是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与物价上涨联动调整机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0056元和7128元,较2020年增长15.43%、30.55%。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080元和9276元,较2020年增长15.47%和30.57%,有效保障了全市9.54万城乡低保对象、1.87万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不断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等政策,高效解决群众突发性困难。泊头市探索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揭榜挂帅单位。创新开展“物质+服务”救助试点,吴桥县“按需定策,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送医陪护’等服务类社会救助”获评民政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二是儿童福利体系日臻完善,关爱保护不断深入。持续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建设,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纳入保障和关爱服务范围。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990元、1530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37%、53%。教育、医疗、心理、安全等多元保障全面强化,“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累计投入285.4万元支持孤儿就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识别评估制度全面启动。14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218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与6036名村(社区)儿童主任组成基层守护网络,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现代监护制度逐步完善,切实筑牢了困境儿童生存、发展与安全的坚实防线。

三是残疾人福利制度优化升级,服务效能显著增强。持续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6元、100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60.6%、66.7%。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累计服务700余名精神障碍患者。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基本社会服务全域升级。

一是老龄工作持续深化,敬老爱老氛围愈发浓厚。沧州市9个集体、18名个人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逐步完善“银龄行动”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培育出“狮城银辉”等特色品牌。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民生工程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11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实现“线上办”“一次办”,高龄补贴惠及25.1万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惠及4.9万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惠及2986人。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县级综合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6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36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互助设施3854个。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全市现有运营养老机构112家,养老床位1627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377张,占比达到63.9%。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890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671人。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36个,覆盖率100%。沧州市中心医院延伸医养康养服务,托管35家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为我省首家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的三甲医疗机构,成功打造出具有沧州特色的居家社区服务模式。强化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近3万人次,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018名。农村养老服务亮点突出,在河北省首创并建成农村“孝老食堂”1751个,青县“孝老食堂”助餐模式先后获评全国学雷锋“4个100”先进典型、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和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

三是社会事务服务提档升级,婚丧习俗改革初见成效。婚姻登记服务持续优化,逐步实现了“跨市通办”“跨省通办”“全国通办”,满足了群众异地办理需求。全市21个婚姻登记场所全部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提供面对面、个性化服务。婚俗改革不断深化,“零彩礼”“低彩礼”集体婚礼等特色服务受到群众欢迎,河间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婚俗改革实验区,探索规范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节俭婚俗新风。殡葬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沧州殡仪馆和沧州公墓建成并投入运营,中心城区殡葬服务实现质的突破。实现了县级殡仪馆全覆盖。大力推广海葬、草坪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导群众践行绿色殡葬理念。

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质赋能。

一是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服务作用日益凸显。全市注册登记社会组织达2619家,涵盖低空经济、现代物流、管道装备等多个领域,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建成沧州市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和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以社会组织年检规范化为抓手,完善年检工作制度,细化年检审查标准,强化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情况管理监督,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慈善事业发展提质增效,公益品牌效应显著。“十四五”期间新增慈善组织8家,通过专业化培训、“阳光慈善”工程等提升慈善组织规范化水平。五年来,全市慈善捐赠总额突破4000万元,主要用于“一老一小”、扶残济困、救灾救助等重点领域。在洪涝灾害等应急事件中,募集分配款物超1600万元,有力支持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积极培育慈善品牌,成功评选“沧州市十大慈善公益品牌”,其中“大运河慈善助老家园”等一批品牌项目获国家级媒体报道和省级资金支持。开展“福彩助学”“福彩暖冬”品牌活动,五年来,帮助1162名贫困学子圆梦大学,帮扶1821名老人温暖过冬。

三是地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地名文化有效传承。编制《沧州市中心城区地名方案(2021—2035年)》,完成中心城区25条无名道路、555条规划道路命名,更新安装道路标志牌700余块,社会反响良好。深入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加强地名信息库建设,完成5659个村12.1万条街巷命名,有效服务百姓出行、乡村振兴。推进千年古镇和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保护工作,组织献县、黄骅成功申报2个千年古镇、2个千年古村落。规范发放标准地址,地名公共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展望“十五五”,沧州全市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真抓实干、砥砺奋进,奋力谱写沧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