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办法》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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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办法》解读来了

12月10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沧州市民政局有关领导解读了《沧州市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沧州市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办法》解读来了

据介绍,《沧州市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8月26日,经沧州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办法》从动态核查、常态排查和监督检查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救助动态管理的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明确了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了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可视情节免除责任的八种情形。

“动态核查”章节主要明确了核查部门职责、核查信息内容。在核查时间上规定了集中核查原则上一年两次,一般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分别开展一次。核查比对可采取核查部门直接比对或提供数据由民政部门比对两种方式进行。

“常态排查”章节进一步压实了乡村两级工作职责。要求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两委、驻村干部和网格员作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及时将发现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和不再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按要求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村(社区)上报的困难群众信息,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及时清退。

“监督检查”章节规定了“失职追责、尽职免责”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和责任。二是明确了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定期开展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视情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核查处理。三是规定了在推动扶贫济困、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可视情节免除责任的八种情形。切实解决基层社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最大程度打消基层工作人员顾虑,让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投身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下一步,沧州市民政局将持续抓好《沧州市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落实定期核查,开展常态排查,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进一步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讯员 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