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措并举推进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唐山三措并举推进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原标题:国企平台收购 房企收旧换新 协会联动帮卖

唐山三措并举推进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本报讯(记者王育民)房子也能“以旧换新”了!自8月下旬唐山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启幕以来,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全力做好旧房源登记、新房源推介、政策宣传等工作。

据了解,自8月23日起,唐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的《唐山市促进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开始施行,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行业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国企平台收购、房企收旧换新和协会联动帮卖等3种模式。

国企平台收购模式,即由唐山市安居集团搭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吸纳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新房源,供换购人选择。在房企收旧换新模式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二手住房在其开发项目楼盘“换新”的,收购房源可用于工抵,房地产开发企业、换房群众和工抵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达成意向签订《换购抵顶三方协议》,并确定旧房抵值金额。协会联动帮卖模式由唐山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者三方联动的方式进行,即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房意向购买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销售委托协议。

“啥样的房子能换?”“老房子能抵多少钱?”“换新住房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唐山市安居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并非只有“上年纪”的老小区住房符合置换标准。为满足更多市民改善住房的需求,平台对进行换购的旧房没有条件限制。

为保障换购者利益,唐山市安居集团明确,通过平台交易,如果超约定期3个月后新房仍未交付,平台将退还全部房款和相应利息;新房交付后,换购人还可继续免费使用旧房一年,作为新房装修过渡期。同时,不断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入驻平台,以满足市民对新房源多样化需求。

根据政策,房企收旧换新模式为“一对一”房源置换模式,即一套二手住房置换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但旧房总价占比最高为新购房源总价的60%。“其余的部分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旧房收购协议可作为原房主购买新房支付首付款的佐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满足还贷能力前提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可与多孩家庭购房等政策叠加计算;原房主签订“以旧换新”协议后,尚未完成旧房过户手续的,原房主可按照减少一套住房享有对应的贷款优惠政策。

换购者住上新房子,换下来的老房子如何处置?唐山市安居集团将把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平台打造成“房源超市”,在满足市民住房改善需求的同时,将部分旧房源打造为保障性住房,供外来务工者、引进的人才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