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沧州408家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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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沧州408家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9月26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场,由沧州市医疗保障局有关领导介绍沧州市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方面的相关情况。

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沧州408家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据介绍,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十周年,也是京津冀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十周年。十年来,京津冀三地医保部门同向发力,携手共进,不断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迈上新台阶。截止目前,沧州市已有40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业务,共有6.9万人次享受此项红利,涉及医保基金8.5亿元。此外,沧州市实现了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县区全覆盖。全市已有30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业务。目前已有5.3万人次享受这项政策红利,涉及医保基金6382万元。同时,沧州市持续扩大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全市已有43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业务,81.1万人次享受这项政策红利,涉及医保基金4639万元。

据了解,所有的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的随迁老人、出省打工的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是有临时外出就医需求的人员,均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内就医购药,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具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相关结算服务开通情况。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在京津就医原则上执行京津医保部门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在京津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慢门特病种范围等待遇标准。(通讯员 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