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超额完成省定“十四五”万元GDP能耗和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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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超额完成省定“十四五”万元GDP能耗和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

“十四五”以来,衡水市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节能降碳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底,万元GDP能耗(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累计下降16%以上,超额完成省定“十四五”下降14.5%的目标任务;2021至2022年,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20.6%,超额完成省定“十四五”下降20%的目标任务。

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2023年,12家企业获评省级绿色工厂,14家企业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

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低碳化。截至2023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占全市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比重达到72.4%和50%,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8.7和12.9个百分点。

2023年,全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新开工工程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竣工的绿色建筑占已竣工的民用节能建筑比例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56.43%。全市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16.7万平方米,被纳入全省超低能耗建筑试点范围。

对大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的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重点监测。目前涉及的两家发电企业均已接入铁路专用线,2023年公转铁货运比例100%。鼓励指导公交、出租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截至2023年底,全市公交车1814辆,新能源比例为82.47%,2023年度新增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100%。

“无废城市”建设方面,在全省率先出台《衡水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到目前已建成并命名“无废学校”“无废机关、事业单位”“无废乡村”2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