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引才新十四条”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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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引才新十四条”发布实施

7月15日,衡水市《关于聚集创新创业人才 助力衡水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衡水引才新十四条”)发布实施。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聚集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衡水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衡水引才新十四条”。内容主要为点明确引进培育的不同类型优秀人才及相应政策;构建市场化引才机制,金融赋能人才创业,推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提供职称编制保障、优化配偶安置服务、保障安居需求、优化子女入学服务;在特殊人才引进上实行“一事一议”引才机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衡水引才新十四条”与2022年发布的《衡水产业人才政策十四条(试行)》相比,扩展了政策服务范围。适用范围不再限于“3+2”市域主导产业和“9+5”县域特色产业,扩大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修订了7项措施,5项措施提高了奖励标准。如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科研经费补贴由200万元至1000万元增长到300万元至1500万元;对全职引进、培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将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提高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持有“湖城英才服务卡”及衡水市引进的央企二三级子公司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衡水引才新十四条”着眼于更好地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新增了11项具体措施。如吸引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成果来衡创业,奖励省科学技术奖第一合作单位,,建立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推广工业企业人才购房奖励办法等,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将有效提升引才聚才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