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法院和劳动仲裁部门的联系沟通渠道,完善调裁审衔接工作,推动劳动争议“减量、提质、增效”,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4月28日上午,石家庄裕华法院联合裕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召开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座谈会,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畅通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进行座谈。石家庄裕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巧莲,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院长李卫东、副院长秦志广出席会议。法院主办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员额法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参加会议。
座谈中,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和仲裁工作情况。法院就近期发现的终局裁决案件未作出终局裁决书的问题,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并进行了解读。参会人员针对部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建议,重点就混同用工的界定及责任承担、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补入工资的情况下企业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部分的仲裁时效计算等问题进行探讨,力求统一裁审理念、思路和标准。
此次会议,双方就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统一裁诉标准、互通政策和司法最新指引、“法院+仲裁”联动解纷达成了初步共识,有效加强了“调裁审”工作衔接,对构建和谐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李薇表示,推动劳动争议“调裁审”工作衔接,是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劳动关系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希望两家单位增进交流与合作,一是积极开展“调裁审”衔接工作,强化法院与仲裁院信息互联互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裁审情况、探讨劳动争议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促使裁、审统一尺度,公正高效稳妥地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二是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化解劳动争议,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柔性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加大督促调解协议履行力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通过开展庭审互鉴、流动法庭等活动,提升裁审队伍业务素质,增进双方在理论与实践操作上的相互学习借鉴。
李卫东表示,希望两家单位继续开展“调裁审”衔接工作,通过创新劳动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举措,确保调解、仲裁与诉讼顺利衔接,最大限度促进劳动争议化解在前端,切实维护用工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推动仲裁委与法院的有效交流,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促进调解、仲裁与诉讼优势互补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裕华法院将围绕“减量、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以“能动履职、专业审判、裁审衔接、多元化解”为抓手,继续深化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沟通与合作,健全完善“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共同构建优势互补、协同共进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