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双百”创新示范行动

河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双百”创新示范行动

每年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色试点“示范村、示范场、示范行和示范县”100个、“示范户、示范社、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100个。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符合我省实际,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本报讯(记者吴新光 通讯员王铁军)4月23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河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双百”特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双百”创新示范行动,每年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色试点“示范村、示范场、示范行和示范县”100个、“示范户、示范社、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100个。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符合我省实际,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方案明确,河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双百”创新示范行动要在“扩绿、兴绿、护绿”“三绿并举”方面持续发力,在“创新‘三权分置’,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拓宽林权增值渠道,活化投融资机制,探索国有+集体发展模式,壮大林草特色产业”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创新、重点突破。

加快林权流转,推进高效适度规模经营。放活林地经营权,示范县每年新增新型经营主体10家以上、每年林地流转面积1万亩以上,示范县、示范村通过平台流转面积占总流转面积比例均需达到60%以上,示范经营主体林地经营面积达1000亩以上。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每年经济林新发展和提质增效1万亩以上,林草年产值10亿元以上。大力推广林药、林禽、林菌、林花等立体复合经营,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经营500亩以上。

积极推进碳汇交易,拓宽林权增值渠道。鼓励碳排放企业和单位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开展碳汇造林等方式抵消自身碳排放。示范国有林场年碳汇交易量2万吨以上,示范企业购买碳指标1万吨以上或碳汇造林2000亩以上。

创新林权融资机制,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示范金融机构对林业信贷支持力度逐年增大,每年支持林业经营贷款5000万元以上。探索开展特色林果保险,增加林业保险险种,示范县每年安排财政资金500万元以上用于补贴本地优势特色林业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