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二〇二四年第二号总林长令签发

河北省二〇二四年第二号总林长令签发

原标题:河北省二〇二四年第二号总林长令签发

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灾害防控 守牢林草生态安全底线

■要求各地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

■科学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

■突出抓好“一病一虫”防控

本报讯(记者吴新光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乔娅 通讯员姚伟强)3月31日,省委书记、省总林长倪岳峰,省长、省总林长王正谱共同签发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的令》,要求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有效遏制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

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要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首要任务,突出环京沿线、雄安新区、塞罕坝机械林场、避暑胜地、自然保护地和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重要区域,突出清明、“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充实基层护林员、检查站、巡逻队等一线力量,划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国家消防救援机动队伍责任区,携装巡逻、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要认真落实国家五部门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光伏、风电、输配电线路等排查整治和可燃物“六清”,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祭祀、农事、生活用火等行为。要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应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全媒体滚动播放防火提示,正面引导舆论,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公开曝光,起到震慑作用。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高火险区域和重要目标,组织重大风险研判和滚动会商,加强精准预警和短临速报。必要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科学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要不断优化卫星监测、视频监控、航空护林、无人机巡护、地面巡护等综合感知手段,确保火情监测全覆盖、无盲区。要严格执行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落实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反馈和火灾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信息,严防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要补足各类装备物资,检修车辆器械,优化以水灭火等战术战法应用,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力量部署,加强训练演练,推进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强与周边省(区、市)和省内毗邻市县乡之间的联防联控,及时共享信息,将风险化解在境内,确保不发生过界火。要坚守安全底线,刚性落实专业指挥制度,科学制定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方案,全程管控人员、车辆、飞机安全,对重要保护目标提前设置多重保护防线,确保有效防止“小火亡人”,坚决杜绝重大人员伤亡情况发生。

突出抓好“一病一虫”防控。以“外防松材线虫病传入、内防美国白蛾暴发”为重点,严把检疫封锁关、监测预警关、防治作业关,遏制重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要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禁从疫区调入松树苗木、松木及其制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行为。加大无人机监测排查力度,开展专项普查和日常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复检,强化调运检疫,严防发生带疫苗木跨省调运事件。要加强国家和省、市、县测报站点的建设管理,准确掌握虫情动态,定期开展趋势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继续深化跨区域联防联治,推广绿色无公害技术,重点抓好第1代美国白蛾防治,适时组织好2、3代防治,统筹做好其他常规性病虫害防治,确保持续稳定控制。

持续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要加快推进防火阻隔系统增发国债项目建设,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竣工验收。要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按标准配齐乡村两级专业、半专业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防扑火装备,购置大型扑火机械,建好防火应急道路、防火隔离带、消防取水点等,提高防火基础保障能力。要加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和除治器械投入,继续推进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开展物联网智能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药剂药械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面压实林草灾害防控责任。发挥林长制统领作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深化林草资源网格化源头管理,明确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确保“一长两员”护林机制全覆盖,推动各项工作末端落实,守牢林草生态安全底线,筑牢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