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行政审判庭王展召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民事再审案件,实现“一案解多案结”的良好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邱某与再审被申请人(原审原告)白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邱某始终坚持已偿还案涉借款,但其主张的还款方式为在银行柜员机向对方账号存钱。特殊的还款方式,加上自身的证据意识不强,致使所证事实无法达到证据链的闭合。但邱某始终特别执着,自再审案件开始审理就没有停止举证,导致案件进行了多次开庭。原审原告对于原审被告“挤牙膏”式的举证意见很大,态度消极,庭审质证中的策略是“你举你的证,确实充分我就认可,否则一概不认”,“拉距式”的诉讼,导致双方身心俱疲,也让案件审限拉长,长期得不到解决。
案件能够走到再审程序,说明双方的矛盾已“积攒”到一定程度,要想从根本上化解纠纷,需要付出比其它案件更多一分的辛苦。“当事人执着,再审法官要比他们更执着”,这是王展召法官的一句“名言”。他下定决心要“啃”下这个再审案件。通过认真阅卷、分析,王展召法官找到了该案的症结,原审被告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始终不放弃地搜集证据,不停地向法庭举证,一方面为了解决这个案件,另一方面是急于将法院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解除。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王展召法官叫来原审原告,向其释明虽然原审被告提供的证据从形式上看不完全有效,但根据证据之间的关联关系,亦不排除原审被告已还款的可能。仅依据单一证据而不考虑证据的整体性、关联性而作出的判决是不能让当事人信服的,所以希望原审原告能慎重考虑。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让原审原告心里产生了震憾,重新考虑了对这个案件的预期。在得到原告同意调解的答复后,王展召法官又叫来原审被告,认真地与其进行了交谈,从诚信、道义的角度让其认识到能够调解息诉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种解脱、一种释放、一种安然。面对谆谆善诱、诚心实意的王展召法官,原、被告双方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回归协商的轨道,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已经执行部分款项的基础上,被告另行补偿原告3万元,当庭履行,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再审案件及执行案件双双审执结完毕。
行政综合审判庭延伸调解触角,将“案结事了”的理念贯穿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尽最大可能避免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反复诉讼、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成功地将“调解+执行”相结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努力从根本上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