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裕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发挥调解员“诉前调解”作用,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各让一步,将矛盾化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初,原被告为朋友关系,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原告借款共计6万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还借款,被告均以没钱为由推脱,并以各种理由推诿还款,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避免积怨加深、友情蒙尘,裕华法院调解员苏艳雪拿到案件后想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坐下来冷静对话,但多次电话联系均未与被告取得联系。苏艳雪将该诉讼情况以短信的形式发到被告手机上。看到短信后,被告主动与调解员苏艳雪联系。被告委屈地表示,我只借了原告5万元,先前协商被告再借给我1万元,我给他写一张6万元的借条,可是借条写了,但原告却没把1万元给我。
了解到这个情况,苏艳雪当即与原告取得联系,并将被告的情况进行转达,原告对被告提出的数额表示认可,双方当事人最终确定涉案金额为5万元。金额定下来后,苏艳雪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怎么还款。5万元借款不是小数目,原告担心被告保证还款只是为了拖延时间,希望被告一次性如数归还。但被告表示之所以迟迟不还欠款,确实是因为资金周转不便,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归还,自己也很感激原告在自己急需用钱的时候伸出援手。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告知被告欠款是应履行的偿还义务,不自动履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希望被告能斟酌下自己困难之时,朋友及时伸手给予的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也劝说原告能够换位思考,考虑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经调解员的一番劝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为表示还款的诚意,于年前先行偿还了一万元,剩下的款项于年后分批分期偿还。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虽然案件已经调解完毕,双方领取了调解书,但在苏艳雪心中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案,她仍旧督促被告继续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如果通过审判走向执行程序,双方的情谊会彻底化为乌有,不利于当事人真正化解矛盾。而通过诉前调解方式,不仅消除了亲戚、朋友间的隔阂,修复双方原有的亲密关系,也节约了诉讼成本,更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