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已建成农村产权交易标准化乡镇服务站17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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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已建成农村产权交易标准化乡镇服务站173个

12月28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沧州市供销合作社有关领导介绍了全市供销系统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开展情况。

据介绍,沧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2018年由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沧州市供销社牵头组建的非营利性机构,具备公益性。交易品种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财产权、农村生物资产、水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供销社社有资产等十三类。每类农村产权有其特有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包、出租、入股、转让、抵押等,在流转交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019年至今,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完成进场交易业务3583宗,交易总额达13.11亿元,助力农村集体资产增值增收5525.24万元,场外鉴证2366宗,鉴证额21.4亿元。

初步构建成三级服务体系。截止到目前,沧州全市已建成交易机构15家,市级1家,县(市)级14家,均与省中心签约,使用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行交易平台、信息发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交易鉴证、档案管理、资金监管“七统一”管理,财政资金建设经费、运营经费已全部支持到位。已建成农村产权交易标准化乡镇服务站173个,覆盖率达100%;标准化村级服务点5140个,覆盖率达92%。已初步构建形成覆盖全县、功能齐全、规范运行的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进一步规范流转制度。沧州市政府出台了《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各县(市)供销社也分别牵头制定了本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明确规定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须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同时,对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13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进行明确,制定了细化的交易规则、方式、流程以及监督管理办法。

社会效益不断凸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设,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价值,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截止到目前,共助力农村集体资产增值增收5255.24万元,有效缓解了“村集体空壳、班子空转、服务空白”的问题。在交易过程中村民代表全程监督,阳光透明,“干群矛盾”得到了缓解,预防了农村基层微腐败的发生,为纪检监察部门防范农村基层廉政风险提供了有力途径。(通讯员 谢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