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新政出炉 每年或为农业用电减负7.68亿元

河北省发改委新政出炉 每年或为农业用电减负7.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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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新政出炉 每年或为农业用电减负7.68亿元

为减轻农业生产用户用电负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电政策,取消了河北省农村综合变压器下农业生产到户电价,农业生产用户统一执行农业生产目录电价。政策实施后每年可减轻全省农业生产用户用电负担7.68亿元。

此项政策从2023年6月1日开始执行,河北电网农村综合变压器下的非脱贫县农业生产到户电价0.6155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统一执行0.5215元/千瓦时;脱贫县农业生产到户电价0.4655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统一执行0.3095元/千瓦时。冀北电网农村综合变压器下的非脱贫县农业生产到户电价0.6064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统一执行0.5004元/千瓦时;脱贫县农业生产到户电价0.4584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统一执行0.3154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