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法院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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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法院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

2月15日,裕华法院执行局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成功化解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行政相对人当场缴纳罚款,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受到当事人好评。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到某陶瓷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于是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履行上述义务,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认可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并立即进行了整改。但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希望能通过化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该公司负责人向法院提交了行政争议化解申请。

收到申请后,我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王建强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本案具有争议化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遂邀请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与行政机关沟通,在法律框架内提出指导意见和化解建议,最终促使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负责人达成一致化解意见。该公司负责人当场缴纳罚款,并表示该举措为面临困难和严峻挑战的企业提供了有利的司法保障。至此,该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圆满化解。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助力和参与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路径。近年来,裕华法院不断探索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推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创新非诉执行工作思路,加大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力度,协调多个部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努力推动辖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护航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