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玉田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标题:玉田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从来都不是“家务事”,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玉田法院依当事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一起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发出了该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案中,受害人自父母离婚后一直随生母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受害人母亲多次采用打骂等方式对其实施暴力管教。2022年,受害人曾因遭受母亲的殴打离家出走四次。为了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受害人向玉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玉田法院少年法庭收到该案后,立即开启了受理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调查案件真实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承办法官刘丽颖认为受害人母亲在教育女儿过程中多次言语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属于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责令被申请人保障申请人基本生活需求的裁定。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公安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监督受害人母亲的行为,共同为受害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玉田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全力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为涉暴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屏障,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苗凯 郭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