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决定!授予河北12个县(市、区)“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最新决定!授予河北12个县(市、区)“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7月8日,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最新决定,授予灵寿等12个县(市、区)“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授予以下12个县(市、区)“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石家庄市灵寿县

承德市承德县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平泉市

张家口市怀来县

张家口市涿鹿县

秦皇岛市抚宁区

涿州市

沧州市献县

衡水市阜城县

邢台市威县

邯郸市涉县

希望获得称号的单位,在新的起点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总结经验,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更大贡献。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建设森林城市,为家乡发展加油点赞!

(河北新闻网记者张淑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