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破立并举 河北省深入推进卫生专业职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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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破立并举 河北省深入推进卫生专业职称制度改革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河北省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卫健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标准体系,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为实施健康河北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实施方案》要求,健全评价体系。明确各级别职称名称、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实行“双职称”制度等四个方面内容;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和临床执业能力,破除“四唯”倾向,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突出工作业绩和贡献,科学合理制定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提出丰富评价方式、畅通职称评价渠道、提升信息化水平三项举措;推动评价与使用结合。确定评聘模式,充分发挥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优化岗位结构比例,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完善基层评价标准,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落实服务基层制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改进管理服务方式。强化行业管理,进一步下放评审权限,加强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

《实施方案》强调,要将医德医风作为评价的首要条件。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指标体系,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以权谋私、非法牟利、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纳入考核范畴。加强诚信建设,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