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100个省级劳务品牌 河北省人社厅等19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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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100个省级劳务品牌 河北省人社厅等19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省劳务品牌建设,2021年11月15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21〕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体系基本健全,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的领军劳务品牌持续涌现,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明显提升,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效果显著增强。聚焦全省12大主导产业和107个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到2022年6月底,62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到“十四五”末,所有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打造100个省级劳务品牌。

《实施意见》提出,一是要加强劳务品牌发现培育。提出分类型发现扶持劳务品牌,广泛开展摸底调查,针对性制定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分领域培育打造劳务品牌,建立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提供政策服务支撑。二是实施劳务品牌发展提升计划。鼓励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健全劳务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开展劳务品牌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三是实施劳务品牌壮大升级计划。提出支持劳务品牌创新创业,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开展创新创业,引导各类机构提供专业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培育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建立行业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动态评选机制,发展劳务品牌产业园区,打造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鼓励发展劳务品牌平台经济,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生产”,深入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推进工作落实,实施考核问效、激励创先争优,开展选树推介、突出示范带动,举办系列活动、大力展示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要求,“塑造劳务品牌、消费劳务品牌、热爱劳务品牌”的浓厚氛围。

《实施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就业这个“最大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坚持把劳务品牌建设作为促进就业创业、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安排部署,作为“十四五”期间人社领域的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是“就业优先战略”在政策层面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河北省积极就业政策的进一步丰富拓展,为做好“十四五”期间劳务品牌建设的建立支持体系、形成打造体系、明确路径方法提供了政策动力和工作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