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 按3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河北省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 按3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原标题:河北省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 按3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 刘延丽 摄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 刘延丽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0月26日讯(记者 李丽钧 刘延丽)记者从10月26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财政改革科研经费管理 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研究制定了《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明确“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科研项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河北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处长董玉慧介绍,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河北省积极探索,持续改进和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若干措施》明确按3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保留设备费科目,将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其他支出等科目合并为“业务费”科目,将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科目明确为“劳务费”科目。

关于设备费科目,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 刘延丽 摄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 刘延丽 摄

关于业务费科目,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关于劳务费科目,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同时,《若干措施》要求,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