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创新举措“查”“培”结合 提升执法案卷质量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创新举措“查”“培”结合 提升执法案卷质量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行政处罚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创新工作方式,“查”“培”结合,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先后深入18个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重点变化,结合《唐山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指导及范例(2021年版)》《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对各县(市)区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指导和培训,全面提升了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针对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唐山市应急管理局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将每两个县(市)区与市局共同组成一个评查小组异地开展案卷评查,通过“互查互比”达到“互纠互学”的目的。评查中,评查人员不仅对执法案卷互相把脉、互相学习,还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目前,唐山市应急管理局正在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下一步将对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