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拟增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唐山拟增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本报讯 据唐山消防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结合唐山市消防工作实际,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减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灾害事故,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了《唐山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称,新建住宅项目在规划建设中应按不少于每户1辆的停放标准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已建成小区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建设。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工作,就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建立协调机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负责本单位内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违反办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查处。

因过失导致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引发火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提高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领域安全管理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市消防救援支队从2021年5月13日起至6月12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热忱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邮件和邮寄等形式,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提供宝贵意见建议。支队将认真梳理汇总,把好的意见建议吸纳到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之中。

反馈方式

电话:0315-510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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