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银行卡灰色链条的背后
河北
河北 > 法治河北 > 正文

买卖银行卡灰色链条的背后

原标题:买卖银行卡灰色链条的背后

不法分子通过商品交易平台、身边熟人等渠道发布“广告”,大肆买卖银行卡以及身份证、网盾、开户资料等与银行卡相关的资料,形成了一条银行卡收购、销售、使用的灰色链条。4月8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犯罪嫌疑人陈鸿(化名)、林三(化名)、李四(化名)等七人提起公诉。

新的生财之路林三和李四相识于宁夏。2018年的一天,林三接到李四的微信,告知其有一个挣钱的路子,方法简单、来钱快。正因失业无收入而发愁的林三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询问之下林三发现,这个挣钱的路子就是办理银行卡或者开立对公账户,再将相关资料邮寄给李四,这样就可以挣到钱。

“现在人的防范意识这么强,有人愿意办理银行卡或对公账户出卖吗?”起初,林三对李四说的方法持有怀疑态度,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网上找了一家代办公司,将自己找来的他人身份信息交给该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再让法人去开户,随后自己带着法人去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然后,林三将对公账户“套餐”——包含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印鉴卡、结算卡、U盾和电话卡通过快递邮给了李四,很快拿到了6000元“劳务费”。

尝到了甜头的林三开始主动联系陈某某、李某某、庞某某、韩某某等人,让他们以虚假地址注册公司,开立对公账户及配套企业手续,他再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收购”。为了扩大“业务范围”,林三鼓励他们积极给自己介绍“客户”,自己付给他们好处费。半年时间,其先后在市区多家银行办理对公账户十七八套。 

业务进展顺利的林三逐渐开辟着“新的市场”。2019年9月,林三辗转到了四川省都江堰市,纠集童某某、廖某某、杨某某等人办理对公账户6套、个人账户17套,个人账户以每套2000元至3500元不等的价格、对公账户以每套6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上家,一年多来获利10余万元。  

利益的诱惑作为林三“引路人”的李四,曾经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2018年,李四无意中了解到了买卖对公账户的“行业”,诱人的利润使李四心动不已,并很快联系自己打工时的同事田某某,从他手里买了20套左右的对公账户套装,再以每套7000元的价格卖给深圳籍男子陈某。  

“不能总从田某某手里买啊,这样利润少,总要想办法扩大范围才能挣更多的钱。”不满足于现状的李四很快想到一条新的“出路”——“黑户”,这些欠钱不还,被拉入征信黑名单的人都十分缺钱,一定不会拒绝办理这些对公账户。李四找来了朱某某和马某某帮忙,让朱某某帮他联系全国各地的“黑户”,到自己的老家临漳县办理对公账户套装,让马某某代理这些“黑户”在当地注册虚假公司,每个人注册三个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后,再去临漳县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拿到结算卡、U盾、密码器等对公账户套装后,李四都会在电脑上试试密码、走走账,确保套装能用后,才会按照约定的地点邮走。 

然而,林三和李四都不知道的是,这些对公账户和个人账户套装最终流向了境外的菲律宾。殊不知,这种非法买卖银行卡,已成为电信诈骗、伪卡盗刷等下游犯罪高发的重要推手。 

法网恢恢2019年10月的一天,中国银行张家口某支行的系统突然发出预警,工作人员在核查后发现,在该行开立的一些对公账户的流水出现异常,似乎感觉这异常背后可能隐藏着某些更加严重的情况。该支行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警方在对线索进行核查梳理时发现,2018年7月到12月期间,林某某、庞某某等人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等地虚假注册公司,开立对公账户,并买卖结算卡、U盾等对公账户配套产品。至此,李四、林三等人买卖银行卡的行为逐渐浮出了水面…… 

据检察官介绍,出售个人银行卡或者充当所谓的“法人代表”,看似只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卡、办账户,实际上银行卡被不法分子销售出去后,主要被用于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资金的转账提现。这已经触犯了法律。被冒名开卡的人,会遭受经济损失和信用额度下降的风险,而司法办案的视线也被严重扰乱。  

2019年11月,林三、李四和陈鸿先后在四川省都江堰市、河北省临漳县、广东省中山市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