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优化托育供给 服务育儿家庭

秦皇岛市:优化托育供给 服务育儿家庭

12月14日,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 “秦皇岛市:优化托育供给 服务育儿家庭”新闻发布会。

秦皇岛市:优化托育供给 服务育儿家庭

秦皇岛市坚持把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落实全面三孩生育政策的重要举措,努力予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建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特别是2023年,河北省将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程纳入省“民生工程”,为实施好这一“民生工程”,秦皇岛市也将托育机构示范创建项目纳入“民生实事”,积极推进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了由卫健、教育、发改、财政、审批、市场、民政、住建、资源规划、工信、国资、人社、编办、应急、公安、税务、工会、妇联、团市委、计生协会等20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并协调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跨部门、跨县区合作的工作格局。二是市卫健委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并将该项工作详细分工,建立推进台账,明确提升标准,落实专项督导。截止目前,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08个,提前完成了河北省年度目标2.9个的任务。三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健康中国”、“健康河北”的有关要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健康秦皇岛”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考核评估。

秦皇岛市:优化托育供给 服务育儿家庭

部门齐抓共管,优化托育供给

一是落实支持措施,为托育机构发展提供建设保障。在规划方面,根据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将托育服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全市托育服务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审批备案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制度;在用地方面,优先保障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在资金方面,对普惠幼儿园招收2至3岁婴幼儿的以及符合普惠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参照普惠幼儿园补贴方式,依据实际招收的2至3岁婴幼儿数量,由县区财政按照不低于现行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在税费方面,落实国家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按规定对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待遇。二是部门配合,加强婴幼儿照护行业监管。进一步健全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网络,根据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需求,增加专人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婴幼儿照护行业的监管力度,对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评估检查,建立婴幼儿照护机构运行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联合发改、教育、消防等部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单位就提质升级及幼儿园招收托班保育费收费等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全市托育机构备案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规定,近三年来秦皇岛市未发生涉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安全责任事故。三是凝聚社会合力,优化托育供给。市政协开展了优化生育政策“协商问政”工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重要内容,推动部门积极落实政策措施;市总工会积极筹集资金,助力推动托育机构示范创建项目,拟对示范创建的托育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各县区积极指导托育机构在场地设施、保育服务、养育支持、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健康管理、收托管理、综合管理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入托育服务。

打造样板试点,示范引领先行

在去年创建全省婴幼儿照护试点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按照全省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程(省“民生工程”、市“民生实事”)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托育机构标准化示范建设,在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北省2023年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程工作方案)》和省卫建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目标任务和步骤要求,2023年2 月全市全面启动托育机构示范创建项目,通过摸底评估,遴选推荐创建单位,部署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3至4月,县区和创建单位按照省《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2023年版)》,开展了标准化建设,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日常工作指导。4月底前,县区完成了创建单位的标准化示范建设,县区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创建单位开展自评验收,并向市呈报自评报告申请市级验收。 5月份,市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县区及创建单位进行了验收评估,县区及创建单位针对市级验收评估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对县区及创建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检。2023年6月19日,全市示范创建的托育机构已全部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

强化健康管理,营造照护环境。

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挂牌成立了市级托育指导中心,成立了专家指导组,开展行业培训,指导各级大力发展“医育结合”,开展托育机构儿童保健指导服务,带动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等机构,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强化婴幼儿健康管理,依托基本公卫服务,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开展新生儿访视、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指导服务,营造适宜的照护环境。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促进保基本、扩普惠、促市场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兜底性托育服务,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市场化托育服务。积极争取社会及财政资金用于托育机构入托补贴的提标、扩面和建设、运营补贴。谋划一批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支持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引导企事业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