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裕华法院:“庭审现场”变课堂 莫当犯罪“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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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裕华法院:“庭审现场”变课堂 莫当犯罪“工具人”

8月10日上午,石家庄裕华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案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宋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来自三所高校的20余名学生观摩庭审,以案释法让学生“零距离”接触庭审,接受法治熏陶。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月,被告人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的情况下,仍将名下银行卡交付给他人使用,帮助信息网络罪犯支付结算,并非法获利650元。经统计,其名下银行卡共涉嫌8起诈骗案件,入账总流水超100万元,涉案总金额26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审判员严格按照规则程序要求,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指控和辩护,各环节紧密衔接、规范高效。参与旁听的学生神情专注,认真聆听并思考,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将司法实践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学生们通过旁听庭审深刻认识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法律后果,承诺绝不当犯罪“工具人”。今后,裕华法院将继续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让案件审理赋能法治宣传,助力法治校园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