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裕华法院:判后调解化纠纷 主动履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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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裕华法院:判后调解化纠纷 主动履行促和解

近日,石家庄裕华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判后调解,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后和解,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被告刘某驾驶车辆与原告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车辆受损,张某将刘某诉至法院。速裁审判团队法官孟伟彬受理此案后,发现本案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孟伟彬法官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当事人互不相让,多次调解未果后,孟伟彬法官出具判决书,该判决随即生效。

“法官,我现在经济困难,你能不能再给我们调解调解?”被告刘某收到判决书后,希望孟伟彬法官能够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此时原告已在外地,无法进行面对面调解工作,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孟伟彬法官决定通过“云审”系统,网上“面对面”地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调解。最终,在孟伟彬法官的沟通下,双方就赔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当场通过微信将8000元钱款转账给原告张某,该案纠纷就此了结。

裕华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将调解贯穿于案件诉讼全过程,同时对判决后的案件亦没有置之不理,而是采取判后调解方式服务于双方当事人,找准利益平衡点,化解矛盾,让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的化解,社会关系得以修复,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