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邑:追回77名农民工工资,拖欠者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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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武邑:追回77名农民工工资,拖欠者依法刑拘!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武邑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担当作为,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近日侦破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成功为7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7万余元,消除了一起重大隐患,全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农民工代表们专门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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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武邑县公安局接到武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的有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的案件线索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治安大队立案侦查,迅速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和取证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乔某松在2019年3月至9月底雇佣了77名农民工在其经营的种植园基地内开展除草、浇地等工作,共拖欠7万余元工资拒不支付。在武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乔某松仍拒不改正、执行,且一直隐匿行踪,故意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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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围绕查实的证据线索,进一步分析研判,于1月8日,在衡水市某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乔某松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乔某松对其在有能力支付77名农民工共计7万余元工资的情况下,将钱款挪做他用拒不支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乔某松和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1月9日将拖欠的7万余元的工资全部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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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乔某松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我国法律强力保障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企业经营者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