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这样处罚

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这样处罚

唐山“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已经启动,6月1日,交警部门部署警力,对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早8时许,在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口,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疏导交通的同时,对摩托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情况、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例行检查。此时,民警拦下了一辆摩托车,该车驾驶人佩戴着安全头盔,但下颌带过于松垮,难以发挥作用。民警指出其头盔佩戴方面的问题,并帮助其进行了修正。记者观察发现,路上行驶的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客大都佩戴了安全头盔,反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只有少数佩戴了头盔。

时隔不久,一辆长安之星轿车、一辆宝马越野车和一辆酒红色越野车相继被民警拦下。经查,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在行车途中均未使用安全带。民警依法对车辆驾驶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对不佩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记2分;

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交警部门提示,安全头盔、安全带是守护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