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男子开车查出“隔夜酒”被罚5000元并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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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男子开车查出“隔夜酒”被罚5000元并拘留15日

近日,一男子早上驾驶教练车出行被查出酒驾,等待他的是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拘留15日的处罚。

5月30日早上7时45分,在唐山市缸窑路与河西路交叉口,交警三大队民警正在附近对喝“隔夜酒”的司机进行查处。此时,一名驾驶教练车的男子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因其在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被动测试时,数值已经达到了酒驾的程度。

“喝酒了吧!”“没有,早起还没吃饭呢,我开的教练车,早起能喝酒?昨天晚上喝了几瓶啤酒,早起着急,没刷牙呢,肯定是嘴里有点味。”

虽然该驾驶人一再强调还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但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酒驾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应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拘留15日的处罚。